日前,澧县刘某某等9人因非法屠宰、生产、销售病死猪,被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这标志着我市在开展生猪屠宰监管“扫雷行 动”过程中,在重点风险区域、重点监管目标、重点违法行为上取得重大突破。   去年8月开始,全市生猪畜禽屠宰监管职能逐步划转到畜牧兽医水产部门,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从过去只习惯于养 猪,变成既管养猪,也管宰猪,从圈舍延伸到屠场。按照上级部署,今年5月至明年4月,我市集中开展生猪屠宰监管“扫雷行 动”,加强生猪屠宰监管,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。具体内容有:加大对小型屠宰场点所在地、城乡接合部、交通要道周边,私屠滥 宰专业村(户)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屠宰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地区的风险隐患排查,组织开展集中整治;加强小型屠宰场点监管,继 续做好小型屠宰场点资格清理,不符合条件的,一律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;强化“代宰”屠宰厂(场)监管,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和 肉品品质检验制度,严厉打击“只收费、不管理,只宰杀、不检验”等行为;强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,严厉打击屠宰病 死猪和骗取、套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;加大对私屠滥宰、屠宰环节添加“瘦肉精”、屠宰病死猪、注水 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曝光一起。   截至目前,全市各级屠管部门共开展执法116次,出动执法人员数量1233人次,开展联合执法8次,立案4起,涉 案物品600多公斤,追究刑责9人,清理小型屠宰场121个,病害猪无害化处理143头,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,“扫雷行动”取得阶段 性胜利。   市屠管办负责人介绍,下一步,我市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,构建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,创新监管制 度和监管方式,逐步推行生猪屠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,建立完善飞行检查制度,强化检打联动,健全完善屠宰监督检查记录,促进屠 宰行业健康发展。